文/顧爾德 台灣新聞媒體將白曉燕案三名嫌犯的流亡歲月呈現在民眾眼前 時,也同時把媒體一個惡性腫瘤暴露在台灣民眾面前,這個腫 瘤就是台灣電子新聞媒體的特權。 錯誤報導天天出現 什麼叫特權?特權就是不依正當的程序達到目的,為達目的而 破壞其他人都遵守的規範。同時,他們不會因為違規行為而受 到懲罰。新聞媒體作為一個商品,它的目的是要賣錢,或讓廣 告客戶願意買時段或版面。要達到這個目的,媒體必須設法挖 掘一些獨家的、震撼性的、深入的事實,同時用比其他競爭者 更快的方式呈現在受眾眼前。但是,在這個競爭過程中,它必 須遵守一些「行規」。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行規就是: 真實報導。不幸的,台灣的電子媒體憑藉著它強大的穿透力, 將一些破壞新聞基本規範的作為迅速地擴散開,這些作為正如 癌細胞一樣,吞噬著正常、健康的細胞,讓新聞媒體的健康急 轉直下。 十一月十八日晚上的行義路人質挾持事件中,當南非武官及其 大女兒遭槍擊而送往榮總時,台灣最紅的電子媒體TVBS報 導,武官的太太被送往醫院急救。事實上武官的太太還被挾持 著。約半個小時後,武官及其女兒已經在醫院中接受急救時, TVBS的主播台依然說,武官的太太被釋放了。 這似乎是一個小小的錯誤,是「現場直播」難免會出現的錯誤 。但這絕非單獨個案,類似錯誤在電子媒體SNG時代幾乎天 天出現。以白案為例,從五常街槍戰、石牌圍捕高天民、到行 義路挾持人質,電子媒體不知道對社會大眾散布了多少錯誤消 息。有的電子媒體說,五常街槍戰是因三嫌犯企圖搶銀行失手 被發現;石牌圍捕時,有媒體報導國防部長蔣仲苓到場巡視; 到了行義路,有報導說陳進興已經受傷,也有報導說官邸內陳 進興還有一個共犯。而且當記者在散布這種錯誤訊息時,都是 用十分肯定的語氣,一遍又一遍地重覆。 假新聞從不查證 一個負責的平面媒體的記者,獲得一個間接的訊息,一定要再 查證過。如果對這個訊息的可靠度沒有太大把握,部門的主管 也會要求記者「壓一、兩天再發」。若記者發了一條錯誤的新 聞,隔天媒體可能會接到一堆更正函、甚至存證信函。如果一 個記者第一天發了一則錯誤消息,第二天,當事實已證明消息 是錯的,而這個記者依然沒有查證,延續前一天的錯誤報導。 這個記者恐怕要被調離採訪路線。但電子媒體卻可以一再地報 導同樣一條錯誤消息,而不用向觀眾道歉。 報導真實的新聞,是媒體最基本的信條,也是對受眾最基本的 社會責任。錯誤消息,說得白一點就是假新聞。對一個負責的 新聞工作者而言,被指控他的新聞是錯的、是假的,那是莫大 的污辱。當電子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報假新聞時,媒體卻不 知檢討。不禁令人懷疑,台灣電子媒體是否已經自創了一套對 新聞「事實」的定義,或這個基本的價值規範在台灣電子媒體 中根本不存在。 為什麼電子媒體就有報導假新聞的特權?為什麼SNG就可以 不查證事實就向大眾傳播?電子媒體有時間壓力,難道平面媒 體沒有截稿時間的壓力?聯合報在刊登陳進興投書前,也要先 鑑定筆跡。電子媒體握有更快的傳播速度,更大的傳播效應, 它們就應該在本業內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電子媒體要做SN G,它們記者的能力就應比平面媒體強,能比平面媒體更迅速 地掌握事實。但實際狀況並非如此,電子媒體的「現場目擊」 多半不是記者真的目睹,他們的消息來源通常是身旁平面媒體 的同業們,或把一些「路透社」(路邊透露社)的馬路消息, 未經查證就傳播出來。 記者變成秀場人物 電子媒體這種特權,已經嚴重侵蝕了新聞專業的基石,它理直 氣壯地散布假新聞的作法,已讓新聞媒體不再被公眾信任,讓 新聞變成一場娛樂秀。既然是娛樂秀,秀場上的演員也不一定 要受過嚴謹的採訪或編輯訓練,祇要伶牙俐齒(會問陳進興什 麼時候自殺,或陪陳進興唱「兩隻老虎」)、有張漂亮臉蛋( 這樣陳進興才會對你有印象)、或者會搞怪(救護車送人質前 往醫院時,像小丑般地跟著救護車跑,並試圖跳上去),這樣 的人才能上秀場,他們的花邊新聞才會出現在影劇版。 既然是秀場人物,記者本身就沒有所謂「客觀、公正」的問題 ,沒有角色分際的問題。十九日凌晨,電子媒體電話專訪陳進 興,事後引起許多批評。對新聞記者而言,有本事拿到武官官 邸的電話號碼打進去採訪到新聞當事人,這是合乎新聞的規範 ,沒有什麼可以被質疑的。要被質疑的是,在這個採訪過程中 ,記者表現出的專業能力與分際。 有的主播電話打進武官官邸,問沒兩句話就被陳進興掛電話, 暴露出這個主播缺乏嚴格的編採訓練。主播,應該是比線上記 者有更豐富的新聞經驗,更能全方位地掌握新聞。但台灣許多 主播缺乏掌握新聞事實的能力,所以遇到最有挑戰性的專訪時 ,不是被對方掛電話,就是耍嘴皮,扯些言不及義的事,問人 家什麼時候自殺、陪人家唱「兩隻老虎」。 長得好看並不是這些主播的錯,錯在於他們專業訓練不足。美 國ABC電視台的王牌主播彼德.詹寧斯(Peter Jennings) ,也是花邊新聞常上八卦刊物的老帥哥,但他不是祇靠臉孔賺 錢。一九九一年波灣戰爭時,ABC漏夜直播戰情,面對十幾 個不同現場進來的新聞,詹寧斯可以全盤地掌控、轉換。這除 了要歸功於ABC強大的後勤支援,更必須佩服這位王牌主播 的編採功力,以及對新聞事件的深入瞭解與掌握。如果沒有這 些專業素養,詹寧斯長得再好看也成不了王牌主播。 選擇性地強暴新聞倫理 十九日電子媒體訪問陳進興時,台視的戴忠仁是少數較能守住 專業分際的記者,其他許多「記者」根本不是在扮演新聞記者 的角色。他們忙於本分之外的其他「社會責任」,而未盡到「 把新聞事實完整而忠實地呈現給受眾」的本分。 除了超視的「兩隻老虎」之外,民視急著為陳進興牽線、找政 客來和陳進興對談;中視的沈春華也忙著另類「社會責任」, 時而對陳進興曉以大義,時而極力安撫他。比較曖昧的是TV BS的李濤。這位接到陳進興投書的關係人和陳進興通話時, 也是談一些和新聞專業無關的話、在盡本分以外的「社會責任 」。不過,李濤似乎是刻意不在主播台上、而在辦公室中打電 話給陳進興,藉此把自己新聞記者的角色曖昧化。這種行為是 比較有技巧的技術犯規。 當然,不要把電子媒體的惡行惡狀完全歸咎於記者。媒體主事 者刻意放任這種採訪行為才是主因。試問:有哪個電子媒體敢 在號子裡用SNG把股市未經證實的傳聞報導出來?為什麼他 們不敢?因為這些媒體負責人非常聰明,他們是選擇性地在強 暴新聞倫理。他們知道,在這種與社會大眾(以及他們自己) 現實利益攸關的議題上,最好不要造次。如果報得「準」,明 天的收視率會長紅;如果報不「準」,當天下午採訪大樓的玻 璃恐怕都要被股友砸破了。但是在一些與大眾現實利益沒有那 麼直接相關的社會、政治議題上,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 台灣現在的電子媒體就像一群強盜貴族。為了競爭,它們恣意 踐踏新聞專業一些寶貴的基本規範;它們有如劣等的連鎖速食 店,用最快的速度,把一堆垃圾食物送到顧客手上。感謝白案 三嫌,讓台灣新聞媒體的惡性腫瘤,暴露在社會大眾眼前,這 或許是他們三人曾盡過最大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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